受理、承辦單位: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
一、申請程序:填具申請書向本府提出申請。
二、應附證件:
(一)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設立申請書1份。
(二)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設立事項表2份。
(三)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設立技術人員事項表2份。
(四)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事項表影本各1份;商號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。(需取得「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」營業項目)
(五)負責人、專業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(六)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。(正本於查驗後歸還)
(七)專業人員經歷證明書正本1份。
(八)專業人員本人出具予公司之受聘同意書正本1份。
(九)臺灣區氣體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查驗簽證之工具設備清冊正本1份。
(十)繳納規費新臺幣1,000元。
註:所附申請文件請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。
三、有關變更許可申請應備文件,請洽本科承辦或在本府網頁下載,再親送或郵寄至本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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