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、承辦單位: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
一、申請程序:填具申請書向本府提出申請。
二、應附證件:
(一)以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為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員之應備文件。
1.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申請書1份。
2.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申請事項表2份。
3.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設備明細表2份。
4. 委託書1份。
5. 切結書1份。
6. 維護業登記執照影本1份。
7. 維護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1份。
8. 用電場所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。
9. 用電場所地址證明文件影本1份。
10.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。
11. 登記規費:600元。
(二)以個人登記為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員應備文件
1.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申請書1份。
2.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申請事項表2份。
3.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設備明細表2份。
4、委託書1份技術員照片2張(貼在申請事項表上)。
5、切結書1份(技術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)。
6、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影本一份((技術員合格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(正本於查驗後歸還))。
7、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1份(技術員勞保證明文件影本1份)。
8、用電場所變更後證明文件1份。
9. 用電場所地址證明文件影本1份。
10.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。
11.登記規費:600元。
三、有關變更登記申請及部分申請表格,請洽本科承辦或在本府網頁下載,再親送或郵寄至本府。
註:所附申請文件,請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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