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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公用事業類 提供單位 工商發展處
日 期 111-04-07 15:12:59 閱讀次數 204
問題摘要

電器承裝業設立登記申請

答覆內容

受理、承辦單位: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
一、申請程序:填具申請書向本府提出申請。
二、應附證件:
(一)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。
(二)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2份。
(三)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2份。
(四)公司(商業)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(營業項目取得E601010電器承裝業)。
(五)負責人及技術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(六)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(正本於查驗後歸還)。
(七)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各1份。
  (八)經登記所在地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查驗簽證之設備清冊。(僅適用於甲專級)

(九)登記規費(甲專級:20,000元;甲級:3,000元;乙級:2,000元;丙級:1,000元)。

三、有關變更登記申請及部分申請表格,請洽本科承辦或在本府網頁下載,再親送或郵寄至本府。
註:所附申請文件,請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