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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建築管理類 提供單位 工商發展處
日 期 114-05-27 11:08:17 閱讀次數 173
問題摘要

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提撥

答覆內容

處理期限:收文日起10日內受理
受理、承辦單位: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
一、申請程序:由各報備完成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備齊下列相關文件,向本府提出申請。
二、應附證件:
(一)管理委員會提領公共基金申請書。
(二)委託切結書。
(三)公共基金繳款單影本。
(四)公共設施移交明細單。
(五)報備證明文件。
(六)專戶存簿影本。
(七)領據。
(八)委託匯款書。
(九)其他。
三、申請方式:主任委員親自或委託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