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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財稅服務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
日 期 111-03-29 16:44:35 閱讀次數 202
問題摘要

車輛因疏忽未定期車輛檢驗,車輛牌照被監理單位註銷,但又要繼續使用,應如何處理?

答覆內容

車輛被註銷牌照(未定期驗車或因違規案等被註銷),如要繼續使用,須向監理單位申請重領牌手續;否則繼續使用(除行駛公路外,停放於公路邊或公有停車場亦同)被查獲時,除補繳稅款(由註銷牌照日起至被查獲日止)外,同時加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