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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財稅服務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
日 期 114-05-27 10:17:44 閱讀次數 166
問題摘要

房屋建造完成前即取得所有權應如何申報契稅?

答覆內容

房屋建造完成前即取得所有權者,應檢附以下證件,向房屋所在地之鄉(鎮、市)公所申報:一、使用執照影本或使用執照申請書副本之影本(影本應切結與正本相符)。二、買賣(合建)契約書或工程合約書(影本 應切結與正本相符,另注意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