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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警政治安類 提供單位 計畫處
日 期 099-01-08 11:09:17 閱讀次數 597
問題摘要 何謂「八大(特種)行業」?
答覆內容 (一)目的:行政院於82年3月18日第2323會議及85年9月12日第2496次會議中,院長提示,將視聽歌唱業、理髮業、三溫暖業、舞廳業、舞場業、酒家業、酒吧業、特種咖啡茶室業等八種行業列為影響公共安全行業,復於86年列入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—營利事業管理」中,加強檢查公共安全有關設施,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。(二)定義:所謂「特種行業」,係指「視聽歌唱業」、「理髮業」、「三溫暖業」、「舞廳業」、「舞場業」、「酒家業」、「酒吧業」及「特種咖啡茶室業」等八種行業,因其略分為八大類,故俗稱「八大行業」,以上八種行業目前回歸由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管理,其營業範圍如次: 1、視聽歌唱業: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,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。 2、理髮業:指將營業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經營,為人理容之觀光理髮或視聽理容之營利事業。 3、三溫暖業:指提供冷、熱水池、蒸烤設備,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。 4、舞廳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舞伴,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。 5、舞場業:指提供場所,不備舞伴,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。 6、酒家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酒、菜或其他飲食物之營利事業。 7、酒吧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業。 8、特種咖啡茶室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