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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地政服務類 提供單位 地政處
日 期 111-03-30 10:08:03 閱讀次數 189
問題摘要

什麼人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?

答覆內容

主管機關辦理區段徵收時,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(以徵收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)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;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理竣繼承登記者,其繼承人亦可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抵價地,其他之他項權利人、建築基地承租人、耕地承租人(佃農)及房屋所有權人等,則無權利申請發給抵價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