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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地政服務類 提供單位 地政處
日 期 111-03-30 09:43:27 閱讀次數 233
問題摘要

公告土地現值」與「公告地價」有何不同?何者較高?

答覆內容

公告土地現值係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,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;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,每年1月1日公告。而公告地價則係作為民眾申報地價之參考,政府再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之地價課徵地價稅,每二年重新公告一次,必要時得延長之。為考量民眾稅賦之負擔,公告地價均較公告土地現值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