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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地政服務類 提供單位 地政處
日 期 111-03-30 09:45:59 閱讀次數 200
問題摘要

土地所有權人以土地或建物向金融機構提供擔保,應如何申辦抵押權設定登記﹖

答覆內容

土地所有權人與金融機構訂立抵押權設定書面契約後,應檢附下列文件,向該管地政事務所,申辦抵押權設定登記:一、登記申請書。二、契約書正副本。三、權利書狀。四、身分證明文件(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)。五、義務人印鑑證明(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,自八十二年七月一日起義務人免附印鑑證明)。六、委託書(委託他人代理者檢附之,如於登記申請書已載明委任關係者免附)。七、第三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(同一土地所有權人設定典權後再設定抵押權者,應經典權人同意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