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發現公害污染事件時,可向那一個機關辦案陳情?
凡因人為疏失,致破壞生存環境,有損害或危害國民健康之現象,諸如空氣污染、水污染、廢棄物、噪音、惡臭、土壤污染及毒性化學物質之污染等,民眾皆可向本局報案中心報案。本局設立24小時全天候機動稽查人員,迅速有效查處民眾陳情之污染案件,希望民眾對於影響環境之污染行為,勇於向環保局檢舉,共同維護本縣環境品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