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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信件基本資料
類 別 財稅服務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
日 期 111-03-29 16:27:11 閱讀次數 271
問題摘要

如何辦理房屋稅當期稅籍證明?

答覆內容
一、申請人:納稅義務人、繼承人或代理人
二、應備證件: 1.申請人為納稅義務人本人時:本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申請人為繼承人時: (1)繼承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(2)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。 (3)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。 3.申請人為代理人時: (1)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(2)委任人身分證影本、印章。 (3)授權書或委任書。 (4)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,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、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。